【国家艺术基金】《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人才培养》黄小明老师课程(第三十天)

发布者:周佳樑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1234

2019年9月28日,《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人才培养》第30天理论课程在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01教室进行,荣幸邀请到了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广西师范大学民族音乐舞蹈研究所所长----黄小明教授为本期学员讲课,进行了题为《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研究探讨》的专题讲座。


黄小明、教师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师范大学民族音乐舞蹈研究所所长。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音乐舞蹈类分委员会委员、广西教学名师、广西师范大学拔尖人才、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广西舞蹈家协会理事。


黄小明教授本讲以《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研究探讨》为题,结合自己所做过的研究及对民族民间舞的思考和感受,给予了学员们经验上的传授和理论上的探讨。本次讲座包括两讲内容,第一讲从再认识、现状、传承这三个方面进行讲述;从民间舞、原生与原生态概念的再认识到民间与政府、功能、本体、审美需求的变化分析,最后到传承方式的梳理。第二讲从深入挖掘、填补空白、研究角度、传创并举四个方面进行探讨;以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大学等一些高校为例,分享了近十年来对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的传承、创作及研究方面所做工作和成果,并且提出了研究的不足之处,对研究角度和传创并举的方法也进行了传授。最后也对我们每一位学员提出了期望,期望我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不忘责任,把各地的民族民间舞进行考察和调研,期望看到我们的作品、教材、著作等,期望我们为中国舞蹈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学员心得

江丹丹:转眼间第一阶段的集中培训进入最后的尾声,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我想我们每一位学员都有不同且很大的收获。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次课程的进行于我意义非凡,因为它不仅让我充实了更多的舞蹈知识,更让我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打动了内心。


本阶段集中学习的最后一课是由黄小明教授为我们带来的题为《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研究探讨》的讲座。在本讲开头黄小明教授带引大家重温了民间舞的概念,授课过程中也提出了许多问题供学员们思考和探讨。本讲让我尤为记忆深刻的是黄小明教授以她2007年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例,给予我们学员全方位的分享和经验传授,从研究的方向、准备的过程、引发的思考、得出的成果等,方方面面都给我们做了细致分享,例如其中非常丰富的田野考察的第一首资料,这是她多年以来潜心于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的田野考察和文化研究所获得的非常宝贵的个人经验和学术见解。总而言之,给我们上了一堂应用性、实超性、研究指导性都极强的一堂课,为我们学员第二阶段的实践操作和后期进行各自区域文化、舞蹈文化研究提供了多维的发现视角,以及通过抛出问题,给我们提供了再研究的可能。最后也对我们提出了三个期望,期望我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不忘责任,把各地的民族民间舞进行考察和调研,期望看到我们的作品、教材、著作等,期望我们为中国舞蹈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此过程中,让我深深领略到了一位资深舞蹈工作者的风骨、风范,让我由衷的敬佩。


冯琪:今天的精彩讲座,黄小明教授并没有用过多华丽的语言或高深的理论来进行阐述,而是用最质朴的话语,结合自己多年深入田野采风,所做的调查研究的实例向我们展示了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的精彩世界。过程中,黄小明教授从民族民间舞蹈的再认识、现状以及传承问题为核心的基础上引发我们思考,并与我们进行交流和探讨。多次强调每种民间舞蹈的形成,都有它深远的文化背景,而我们作为舞蹈学者,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外,还要有敏锐的洞察意识;从诸多文化现象中找出其内在规律,找出文化因素中的要点和疑点来作为线索,深入探究。


整场讲座我感触颇深,十分钦佩黄小明教授对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的深厚情感和对舞蹈教育事业的热爱,以及她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这些都再次另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再次认识到了民族民间舞蹈积淀这深后的民族文化精髓!


最后,致敬敬爱的黄小明教授为广西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付出的毕生心血以及那些为舞蹈事业做出贡献的舞蹈艺术家和教育家们!


吴司祺:黄小明教授以“广西民族民间舞蹈研究探讨”为题,从再认识、现状、传承三个方面,为我们详细阐述了以壮、瑶为主体的广西民间舞蹈文化;从深入挖掘、填补空白、研究角度、传创并举四个方面,为我们梳理归纳了田野调查的理论和方法。她以自己多年的田野经验和研究成果为例,细致讲解了进行田野调查时的注意事项,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对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具有指导性作用,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老一辈民间舞人对舞蹈研究的坚守和担当。


在授课过程中,黄小明教授向学员们提出了一个疑问“现在还有原生态舞蹈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这一问题也引发了我更多的思考。


“原生态”一词是借用了生态学中“生态”的概念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文化名词。意指未经特殊雕琢的,原始发生于民间并流传于民间的表演形态。而“原生态舞蹈”一词则是因为杨丽萍和她的《云南印象》走进了大众的视野。从此,研究者们越来越关注一些濒临消亡的民间舞蹈形态,并努力抢救、挖掘,尽可能使其留存下来传承后世。在此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些舞蹈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失去了它原有的风貌,舞蹈中的姿态和造型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如果这些变化是世代传习时自然发生的,且内涵与本质不变,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原生态舞蹈。相反,一些文化活动中和旅游活动中的民间舞蹈,空有其表却无其里,徒有元素却无精髓,我们可以说它是符合大众口味的舞蹈作品,却不能称之为原生态舞蹈。


此外,一些因具有重大的文化、艺术价值而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民间舞蹈,在政府的保护、高校的推广、各地文化馆站的展演中呈现出了新的活力,却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传播≠传承。传播强调广度,而传承则强调深度和精度。“非遗”的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传统民间舞蹈不至消亡,但却约束不了体验或学习它的人对它的掌握程度。传承最理想的状态是民族内或家族内的有序承习,但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许多传统民间舞蹈面临着“人逝艺失”的窘境。因此,如何更好的传承先祖留下的宝贵财富是我们须审慎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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