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周佳樑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2906

我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班子、相关招生专业导师、毕业班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以及学生干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荐对象、推免项目及名额安排

(一)推荐对象

1.推荐对象为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必须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项目

1.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生。该项目一般不区分专业。

2.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生,推荐攻读本校指定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该项目一般针对音乐与舞蹈学专业。

3.专业特长生,原则上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指定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该项目一般针对艺术硕士(音乐)、艺术硕士(舞蹈)两个专业。

4.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如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该项目一般由校团委从全校范围选拔。

(三)推免生名额安排

具体名额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三、推免考评

(一)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同一课程在正常考试和重修考试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可以选用最好成绩计算排名。

2.外语要求

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不低于60分。

(二)申报

1.申请人符合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的,可不受院系限制,在学校设定的4个推免项目中只选择1个项目进行申请推荐考评,推免项目中有细分专业的按照具体专业申报。

2. 艺术类学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进入复试。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三等奖及以上;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获得者。以上学生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限制,进入各推免项目的推荐考评。

(三)推荐考评

学院按不低于推免指标1:1.5的比例开展推荐考评。推荐考评由思政考评和专业考评组成。

1.思政考评。学院对申报人进行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诚信申报、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有无任何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等方面的考评,考评不作量化、不计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

2.专业考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项目、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专项推免项目的专业考评由三个部分组成:

1)申请人在校1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积分(满分70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7。学生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

2)申报推免项目所在学科单位组织的推免考试(满分30分),根据项目和学科专业特征自主设置考试内容与方式(笔试、口试、专业技能考试等),按不低于推免项目/专业推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入围申请人,考试小组对考生合议打分、写出评语。

    学院可自主确定推免考试成绩是否等同为接收本校毕业推免生的复试成绩。

3)加分成绩(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为准)

A.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6分:

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二等奖1项;在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后退还原件,下同)1篇。

B.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4分:

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全国优秀标兵。

C.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3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二等奖1项;有参军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D.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2分:

学生在校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含内部刊物和增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省级优秀标兵。

E. 同一项目只记最高级别加分,不同项目加分可以累加。

3. 特长生的专业考评。

对有特殊艺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每个学期专业考试成绩(不含平时成绩)一直排名前5名,提交个人获奖证明,并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限制进入特长生推免专项的专业考评,考评内容自定,但须对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方可推荐(限推荐不超过2人)。

4. 推荐考评结果在各考评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批执行。

(四)排名

1.申请人按项目分类、以专业考评总成绩进行排名,项目中细分了接收专业的,分专业排名。

2.在分专业排名活动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推免名额数大于申请人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的落榜生征集调剂志愿以完成缺额。可视调剂活动必要,再组织一次推免考试和加分评议。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收回推免名额。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同等学业条件下排名优先。

四、推荐审核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专业考评成绩和思政考评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工作进行审核,经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 学校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获推荐的学生才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推免工作各主要流程均同步在教育部指定网址的“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

五、接收与录取

() 复试对象

1. 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必须由各培养单位进行复试,经招生培养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送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2. 推荐到外单位的推免生必须通过招生单位的复试,通过复试后方能获得推免资格。

(二)本校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可采用的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能力考核,由学院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1)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

(2)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参加复试的学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视频、音频档案备查。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内容要求:

4. 专业素质和能力(20分)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 综合笔试(含英语和专业知识)(10分)

复试成绩用百分制表示(即满分为30分,合格分为18),不使用“优、良、中、合格、差”等级记分。若复试不合格,应及时告知学生不予接收。

()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经本校或校外单位同意接收后,不能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参加公务员报名考试,不列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计划。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 应届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

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在通过我校推荐对象考评后,按相关政策文件另行发文。

七、管理与监督

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信息公开、提前公布考生申诉渠道。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及入学前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本办法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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