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 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对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班子、毕业班的辅导员以及相关招生专业导师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 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1) 申请人在校第 1~第 6 学期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2)申请人在校第 1~第 6 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3)应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能力测试(B级)证书;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4)申请人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位评定份委员会推荐,可不受上述(1)条件的限制,优先予以推荐。
①国家专利获得授权者(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
②有创新性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③参加全国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含二等奖),参加国际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④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⑤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条件者优先推荐:
(1)积极参加学校“创新杯”大学生科技学术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或校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并获二等奖(含)以上者;
(2)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或有著作出版者;
(3)参加自治区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文艺竞赛、汇演获得奖励者。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研究生学院下达招生指标;
(二)学院发布推免政策及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考核(由招生专业组导师进行笔试、中英文面试、专业展示等全面的考核);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推免考试成绩和考生的科研情况、特长、潜力等,确定推免生名单;
(六)全院张榜公示;
(七)报送学校研究生学院;
(八)由研究生学院报请学校批准;
(九)学校将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四、2017年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名单:
蔡韧、董灵、岳军、张黎明、周楼胜、刘月娥、孙中会、王贝贝、梁国江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