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广西师范大学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拟进行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基本原则
(一)本次科学学位导师遴选工作按学科专业进行遴选,专业学位导师按专业学位类型进行遴选,申报人所申报的导师资格所属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研究的学科专业一致。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坚持师德与业务、教学与科研全面考察的原则。
(三)本次导师遴选依据现有学科、学位点发展需要、师生比等情况开展。
(四)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择优聘任。
二、新增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
(二)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三)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了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近三年(2010年9月至今,下同)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内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国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国际学术会议(在EI、SCI、ISTP、ISR、SSCI中人任一个收录)、全国性学术会议(在EI、SCI、ISTP、ISR、SSCI中人任一个收录)上发表3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教材等1部及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有证书);或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一级专业行业学会、协会举办的展览或比赛获优秀奖以上奖励或有经国家专利局鉴定的新型实用专利、发明专利。
(五)近三年主持或以主要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地厅级或校外横向项目1项以上。
(六)近三年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和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保证研究生进行科研活动。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年均可支配科研经费自然科学在1.5万元(含)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0.5万元(含)以上;或地厅级或校外横向项目年均可支配科研经费自然科学在3万元(含)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1万元(含)以上。
(七)具有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写作的能力,近三年曾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开设过研究生课程,有能力开出1―2门高质量的硕士研究生课程。
三、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在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本专业学位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及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的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含)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至少2项鉴定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调研报告以及专利、公开出版发表的艺术作品、省部级以上奖项等实践性成果;
2、在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3、在本专业领域指导的学生获得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性比赛(展演)中获奖励。
(五)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业务,曾协助指导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开设过研究生课程,有能力为研究生开出高质量的课程。
(六)有明确而较稳定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方向,掌握本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学术、技术前沿状况,承担有相关科研课题,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来有适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课题。
(七)校外人员申请我校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重点突出实践水平和业务成绩,可适当放宽对学术成果的要求。申请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职务,且多年从事相应专业学位领域的教学、研究、服务、管理等工作和相关活动,在本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从校外实践基地或相应专业职能部门中遴选。
四、填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首先向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学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或者《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近三年来与所申报专业相关有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奖励、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包括:
(一)公开发表的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等;
(二)学术专著,要求提供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含主持的重大、重点项目子课题,有经费到校财务为据)承担的科研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校级项目无须填报;
(四)科研奖励,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协助指导过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开设过研究生课程的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必须盖章)。
以上材料按照《申请表》、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指导论文和开课说明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限用A4规格复制。申报材料不退还本人。
五、时间安排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申报工作截止日期:2013年12月15日,各学院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25日─12月10日:各学院动员,申请人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
(二)12月11日-15日:各学院进行初审,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审核本单位申请材料,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写进《申请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
(三)12月15日学院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见附件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的申报人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四)12月16日―20日,将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12月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校鼓励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学科结构调整的需要接纳和推荐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的专家申请我校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与校内在职申请条件一致。
(二)已经获得某专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如要指导另一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需要按要求重新申请;已经获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如要指导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重新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凡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的申请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岗前培训,然后正式下文公布。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科学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4、《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研 究 生 学 院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学科专业名称:
申请学科专业代码:
广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
20 年 月 日填
姓 名 | 性 别 | 专业技术职务 | 是否 兼职 | |||||||||||||||||||
出生年月 | 定职时间 | |||||||||||||||||||||
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专业、学位) | 国内: | |||||||||||||||||||||
国外: | ||||||||||||||||||||||
工作单位 | ||||||||||||||||||||||
主要研究方向 | ||||||||||||||||||||||
拟申报学科专业 | ||||||||||||||||||||||
联系电话 | H: | O: | ||||||||||||||||||||
E-mail地址 | ||||||||||||||||||||||
申请人的学习、工作简历 | ||||||||||||||||||||||
近 三 年 科 学 研 究 情 况 | ||||||||||||||||||||||
发表论文共 篇,其中核心期刊 篇, 被SCI、EI收录 篇,CSSCI收录 篇;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 ||||||||||||||||||||||
最具代表的成果(限填5项) | 序号 | 成 果 名 称 | 刊物或出版单位及时间 | 署名次序 | ||||||||||||||||||
1 | ||||||||||||||||||||||
2 | ||||||||||||||||||||||
3 | ||||||||||||||||||||||
4 | ||||||||||||||||||||||
5 | ||||||||||||||||||||||
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厅局级 项);发明专利 项。 | ||||||||||||||||||||||
主要获奖 成果及专利 | 序号 | 成果或项目名称 | 奖励名称、等级、时间 | 署名次序 | ||||||||||||||||||
1 | ||||||||||||||||||||||
2 | ||||||||||||||||||||||
3 | ||||||||||||||||||||||
4 | ||||||||||||||||||||||
5 | ||||||||||||||||||||||
承担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地厅级 项、横向课题 项;近三年支配科研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 ||||||||||||||||||||||
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来 源 | 起 讫 时 间 | 科研 经费 | 署名 次序 | ||||||||||||||||
1 | ||||||||||||||||||||||
2 | ||||||||||||||||||||||
3 | ||||||||||||||||||||||
4 | ||||||||||||||||||||||
5 | ||||||||||||||||||||||
近 三 年 教 学 情 况 | ||||||||||||||||||||||
协助指导研究生的情况 | 时间 | 研 究 方 向 | 人数 | 学 校 | 本人担任工作 | |||||||||||||||||
开设研究生课程 | 时间 | 课 程 名 称 | 课时 | 授课对象 | ||||||||||||||||||
注:1、被SCI、EI等收录的应在表内注明;
2、以上填写内容均不要加附页。
3、仅列近三年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和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
教研室(研究室)审核意见(请审核表中所填各栏情况是否属实) 教研室(研究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
审定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单位 专业学位授权点名称 专业学位领域(没有领域的无须填写) | |
广西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专业技术职务 | 定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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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行政职务 | 是否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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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位或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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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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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名称 | 专业领域(没有领域的无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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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三年以来科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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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篇:其中核心刊物发表 篇。出版学术著作(含译著)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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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技术成果 项,其中:鉴定成果 项,专利成果 项。编写出版教材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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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市(厅)级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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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科研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市(厅)级 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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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科研经费总计 万元,年均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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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 表 性 成 果 | 序号 | 论文、专著、获奖项目名称(限填5项) | 发表刊物、出版、授奖单位及时间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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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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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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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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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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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科 研 项 目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限填3项) | 项目来源 | 起讫时间 | 科研经费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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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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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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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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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成果与项目 | 序号 | 成 果 或 项 目 名 称(限填5项) | 成果或项目出版发表来源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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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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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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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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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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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注:就是否同意担任兼职导师提出具体意见,校内教师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填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出席会议人数: ; 有效票数: ; 同 意 票 数: ; 不同意票数: ; 弃权票数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出席会议人数: ; 有效票数: ; 同 意 票 数: ; 不同意票数: ; 弃权票数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