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19浏览次数:8644

一、学科概况

音乐与舞蹈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是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下设民族音乐学、舞蹈艺术表演与理论研究、声乐艺术表演与理论研究、钢琴艺术表演与理论研究、器乐艺术表演与理论研究五个方向(专业),本学科充分利用独特的广西人文地理环境及广西少数民族地缘优势,及东南亚艺术教育合作与学术交流平台。突出音乐、舞蹈与民俗结合的艺术文化人类学的多学科研究,注重艺术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注重课堂教学与田野考察相结合,注重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相结合。在民族音乐与民族舞蹈艺术研究方面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果,理论研究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跨学科性。

本学科依托广西文科发展研究中心,拥有较强的人文学科背景,为培养通识艺术教育人才奠定了基础。学位点已获得省级音乐舞蹈示范实践教学(建设)中心;广西唯一外省艺术类高考点和自治区艺术联考点;广西学校艺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中国舞蹈家协会教学会员单位;设有广西民族音乐舞蹈研究所等科研平台。

本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教师中拥有博士3人,硕士33人,其中有留学经历的17人。国家级各专业学会会员21人、理事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

本学科利用广西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和少数民族地缘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跨学科研究,成果突出。近五年承担广西“东盟艺术”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项目19项;获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61项,出版专著19部,发表论文256篇。科研经费107万。

二、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2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为系统的音乐舞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研能力较强,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学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音乐专业的外国文献资料,具有音乐舞蹈分析与适用能力,熟悉音舞蹈乐实践的基本技能与方法,能使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从事音乐舞蹈教育研究,毕业后能胜任各级学校及音乐教育管理部门工作,并能承担本专业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培养学生对课程文化的认知能力。具有现代音乐舞蹈教育理念、具有较高音乐舞蹈教育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研究型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教育人才。

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三年,鼓励和允许学习优秀者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延长学习年限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方式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在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发挥硕士研究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为主或课程学习与社会调查、田野采风并重。

3、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方式采取讲授与讨论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和教学实践有机结合。

4、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因材施教。

5、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五、考核要求

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报研究生院备案。课程考核方式:学位课采用考试、撰写课程论文等方式,选修课可以是考试,也可以是考查或撰写课程论文。考核分数按百分制记分,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不到者需要补考。

六、实习实践要求

研究生实践形式有教学实习、田野采风、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科研课题或者行政实习等方式,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学时不少于40学时,可以集中实习,也可以分散实习,可以在高校或者中小学实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表演专业进来的要进课堂一年。实习结束后要提交实习登记表和实习相关实习成果,如实习总结、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结题材料。

七、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学术论文,对优秀的学术论文学校给予奖励。学院鼓励研究生参加省内外学术活动交流和学术会议。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保证有一年时间撰写论文,以表演专业进来的学生要开一场音乐会,时间定在第五学期,学位论文要达到1.5万字;以非表演专业进来的学生学位论文要达到3万字,学位论文通过导师认定合格后记3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首先,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注重体现本学科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力求与国家、省的重大研究项目挂钩,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接轨。其次,作好开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末确定研究课题,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1、开题报告

一般第四学期3月份进行开题报告,以PPT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开题不通过,要对选题、论证修改再开题,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2、学位论文答辩

学生通过相应的课程考试或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其学位论文通过专家评阅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可提出学位申请。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考察,达到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水平的学员,按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办法,获艺术学硕士学位。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5月中下旬)。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