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开展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专题理论学习活动

发布者:周佳樑发布时间:2018-12-22浏览次数:694

近日,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党委组织声乐系、舞蹈系、行政教辅政工团队教师分别开展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下称《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两项文件精神专题理论学习。学习以座谈会形式展开,学院党委负责人主持学习会议。


学院党委负责人在座谈会上指出,《十项准则》明确了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应该怎么做,不能做什么”,《指导意见》明确了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处理,怎样处理”。制定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意见,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给师德划定基本底线,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高等教育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


声乐系、舞蹈系、行政教辅政工团队在学习后分别表示,各系、各团队将在未来的工作中,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遵法纪。对于发生《十项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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